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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商标实质审查规程
- 商标实质审查注意事项?prefix=ons=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/o:p/o:p(一)汉字商标的审查o:p/o:p1、商标文字由汉字及汉语拼音组成,汉语拼音与汉字发音相对应的,应立汉字及拼音分卡,进行检索。如商标“雨森YUSEN”,立汉字分卡“雨森”、拼音分卡“YUSEN”。o:p/o:p汉语拼音与汉字发音不对应的,应立汉字、拼音及英文分卡,进行检索。如商标“唐钟TANGZONG”,立汉字分卡“唐钟”、拼音分卡“TANGZHONG;TANGZON
- 日期:2009-6-28 来源:本网论坛 作者:佚名
-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管理办法
-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,维护地理标志注册人的合法权益,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(以下简称专用标志)的使用,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?prefix=ons=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/o:p/o:p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专用标志,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为地理标志产品设立的专用标志,用以表明使用
- 日期:2009-6-28 来源:本网论坛 作者:佚名
- 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
- 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四条的规定,从事生产、制造、加工、拣选、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,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,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。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、转让等申请事宜,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《商标注册申请书》、商标图样等材料外,还应注意以下事项:?prefix=ons=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/o:p/o:p一、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》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
- 日期:2009-6-28 来源:本网论坛 作者:佚名
- 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(2006—2007年)
- 为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工作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制定本纲要。?prefix=ons=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/o:p/o:p 一、指导思想o:p/o:p (一)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落实科学发展观,按照“履行承诺、适应国情、完善制度、积极保护”的方针,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,夯实基础工作,加强综合协调,抓住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,落实责任,加大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,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
- 日期:2009-6-28 来源:本网论坛 作者:佚名
- 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
-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农业部?prefix=ons=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/o:p/o:p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o:p/o:p工商标字[2004]第200号o:p/o:p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,农业(农林、农牧、农林渔业)、农垦、畜牧兽医、渔业、乡镇企业厅(局、委、办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:o:p/o:p党的十六大提出,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,建设现代农业,
- 日期:2009-6-28 来源:本网论坛 作者:佚名
- 关于国际分类第35类是否包括商场、超市服务问题的批复
-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:?prefix=ons=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/o:p/o:p你局2004年6月28日《关于服务国际分类第35类服务项目是否包括商场、超市服务的请示》(川工商办[2004]106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o:p/o:p商场、超市属于销售商品的企业,其主要活动是批发、零售。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》第35类的注释明确说明,该类别服务的主要目的在于“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”,或者“对工商企
- 日期:2009-6-28 来源:本网论坛 作者:佚名
- 关于商标印制监管有关问题的答复
- 工商标字[2003]第118号?prefix=ons=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/o:p/o:p o:p/o:p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:o:p/o:p你局《关于商标印制监管有关问题的请示》(云工商发[2003]38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答复如下:o:p/o:p一、根据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以及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的有关规定,凡欲从事属于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调整范围的业务的企业,必须持有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,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
- 日期:2009-6-28 来源:本网论坛 作者:佚名
- 关于在保健酒上申请注册商标有关问题的复函
- 商标函(2003)40号?prefix=ons=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/o:p/o:p o:p/o:p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服务公司:o:p/o:p你公司《关于申请保健酒商标的请示报告》收悉,现答复如下:o:p/o:p一“保健酒”是“酒(饮料)”的一种,属规范的商品通用名称,可以在第33类直接申请注册。o:p/o:p二、关于是否需要在“保健酒”商品上重新申请注册商标,应视你公司现有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而定。如你公司现有
- 日期:2009-6-28 来源:本网论坛 作者:佚名